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误区一:夸张的行礼
最近一年,网上出现了很多关于山东各地农村夸张的行礼的短视频。
其中的场景,大约可以分为拜年的、祭祖的、婚丧嫁娶的。尤其是在某些场合,一个人在前头煞有介事地一脸庄重,做着一些莫名其妙的动作,一会儿走,一会儿跪,胳膊、腿、膝盖、额头、手一刻也不消停。身后则是一群人亦步亦趋,四不像地模仿着。也不知道其中究竟蕴含着怎样的寓意。
其实,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山东人,具体来说是胶东人来说,对于网上流传的那种“花式”行礼方式,不但自己完全没有做过,更是完全没有见过。
所以,并不是在山东所有地方都动不动要“大礼参拜”。
举个例子,小编所在的山东半岛地区,不会对活着的人进行跪拜。
即便是在结婚的时候,新人对父母也只是行鞠躬礼而已。
那么什么时候跪拜呢?对于逝去的长辈办理丧事的时候,以及去世第五天七天(俗称:“五七”),去世一周年,去世三周年等重要节点的时候,会到坟头去祭拜。这个时候需要到长辈牌位或坟头行跪拜礼,下跪磕头三下。
而且,由于近年环保和防火的要求,以前上坟的时候“焚香”和“烧纸”的环节也逐渐见不到了。
误区二:媳妇当保姆,吃饭不上桌
在各种关于情感问题的小文章中,“女孩嫁到山东后,在婆婆的命令下辛苦地做了一桌子饭菜,却被告知不能上桌吃饭”的故事广为流传。
首先,且不论儿媳妇究竟能不能到桌上吃饭,试问,在山东,哪家公公婆婆不是把媳妇供上了天?谁还敢要求儿媳妇给全家人做饭?
《人民日报》辟谣当然,如果媳妇比较勤快,厨艺又好,且婆媳关系处的很好的话,婆婆给客人准备饭菜的时候,儿媳妇会在旁边协助一下。
但是,那种把儿媳妇当“保姆”用的家庭,基本不存在。因为在山东一个家庭中,公公、婆婆、媳妇、儿子之间的关系都是平等的,不存在儿媳妇就该“伺候”婆婆和公公的现象。
其次,吃饭的时候,媳妇究竟能不能上桌?
麻烦写文章的自媒体作者们,过年过节的时候,稍微去山东的家庭看一看。
所有人地位都是一样的,根本就不存在媳妇不让上桌的情况。
是不是没有这样的情况呢?
毕竟,不拿儿媳妇当人看的鸡贼家庭,在全国各地可能都存在。
误区三:电视台拉低了山东形象
有人认为,山东的电视台,在塑造山东形象的时候,确实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。
卖药、看病、化肥、农药、苦情剧、蓝翔,被视作是山东台的特征。
依靠根治“三高”的假药、祖传的假御医、养生专家,山东人就成了“当全世界都在享用最新医药成果的时候,他们却还在以千百年前的方子为珍宝,用动植物尸体泡水喝来治现代医学治不了的病”的那一群“怪人”。
这些当然是应该取消的节目。
但是,山东并不避讳自己是一个农业大省。作为一个农业大省,将农药和化肥等农业生产物资的广告搬上屏幕,难道不是对广大农民的服务吗?
至于蓝翔技校,难道不正是东南沿海数以万计饥渴等待技术工人的企业的救星吗?在技校里培养的挖掘机司机,不更容易成长为“大国工匠”吗?
制造业大省,山东需要高级技术人才关于那些陈旧的苦情戏,就留给市场去评判吧。相信如果没有收视率,山东台是不会轮番播出的。毕竟大爷大妈们,需要这样一个宣泄情感的渠道。
所以,山东的电视台,承担了过多的骂名。或者说,不是山东电视台培养了山东人落后的审美,而是观众选择他们这种风格。
误区四:受儒家影响更深
有人说,山东受儒家影响更深,没有开拓意识。
确实,儒家学说以“中庸”“仁爱”为核心,比较排斥冒险、商业、创新、法制等现代社会中一些难能可贵的精神。
但是,为什么说山东受儒家影响更深呢?
答曰:儒家的圣人是孔丘,孔丘的故乡就在山东。
这就是典型的“想当然”了。
某一种学说的开创者的家乡,就一定尊崇这位开创者的理论吗?
如果这样的话,法家集大成者——韩非的故乡河南,应该是法制意识最强的省份?道家创始人——李耳的故乡安徽岂不是要遍地道观,所有人清心寡欲?
按照这种理论,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,就应该是德国了。
再者,让一群“齐国人”“郯国人”“莒国人”的后代,去崇拜“鲁国圣人”的学说,似乎不太现实。
古山东分为鲁、齐、莒、郯等国一个区域,什么观念流行,并不取决于这个地方出了一个什么样的名人。
在山东,家长教育孩子的地点,不是私塾,教育内容不是“三纲五常”,不是《弟子规》,也不是“誓死效忠”。而是像全国其他省份的家长一样,挤破头、砸锅卖铁买一个学区房,为的就是送孩子去最现代化的学校,学习“语数外理化生”,用现代科学知识去武装头脑,去参与残酷的社会竞争。
要知道山东家长最重视的是孩子的高考,不是孩子的四书五经。
误区五:婚闹很猖獗,彩礼很夸张
提及“婚闹”,人们无不咬牙切齿。
但其实想想,什么样的人结识什么样的“朋友”。如果有人在婚礼现场把新郎当猴儿耍,那这个新郎很可能本身就是这样的德行。
甚至,当新郎作为旁观者参加别人婚礼的时候,就是这么对待新郎的。
所以,遭遇“婚闹”本就不值得同情,而且这绝非山东的“特色”和“传统”。
而且,有些地区的个别婚礼中,还出现了打着“闹洞房”的旗号,对伴娘实施违法行为的事件。这与“婚闹”无关,完全是法律层面的问题。
猥琐的人,哪里都有,但不能都记在某一个省百姓的头上。
不过,提及“彩礼”这个敏感的问题,山东形象不好,就不能完全算是别人的“误解”了。
但是,这个问题,又要区分来看。
以本人所在的山东半岛地区来看,目前,一般家庭结婚,彩礼大部分情况是,取“三家(男方家、女方家、新成立的小家庭)一起发”的谐音。当然,视男方家庭经济条件优劣的影响,这笔彩礼会有浮动。
但是,无论男方提供的彩礼是多少,女方家庭一般都会将这笔钱原封不动地交到小两口手中,作为小家庭的启动资金。
在这个过程中,女方往往还会再添一点,不但表示了女方父母的诚意,也希望提高女方的家庭地位。
不得不承认,离开了山东个别地区彩礼的问题确实很让人头痛,“万紫千红一点绿”“三斤三两”等名目层出不穷。
天价彩礼恶习但,这种现象也绝非山东独有。
所以,总结而言,山东虽然绝非一片被儒家思想过度浸润的无暇净土,但也绝不像有些人眼中的“守旧”、“迂腐”、“重男轻女”的一派完全的农业社会的景象。
总之,社会上对山东的形象理解是片面的。
“形象”是一个人或一个地区内在实质的外在表现。山东和山东人,就是你看到的或认为的那种形象。
刻意提升形象只能是“面子工程”,劳民伤财。所以,不会做表面文章的山东人,坚持做喜欢的自己,交喜欢自己的朋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