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儿白癜风怎样治疗 http://disease.39.net/bjzkbdfyy/180604/6302936.html在我老家农村,有一农户在自建房的时候,请来挖掘机凿山平整宅基地的时候,挖掘机师傅从泥土中,挖出了星星点点,闪闪发光的东西。造房子的主人,马上去捡了起来,形状没有规律,就像一种黄颜色的石头,上面的棱角变得光润,不尖锐,大的有乒乓球那么大,小的有兰花豆大小,再小的没有发现。这些东西就像黄金一模一样,挖掘机师傅和几个围观的村民断定是黄金,比同样大小的石头,要沉重得多,有村民说是“狗头金”。据那位村民说,“狗头金”是火山喷发的时候,在高温熔化后的黄金,在火山喷发的冲力下,将熔化的黄金,弹射出火山口,喷到其它的地方去,冷后形成的天然纯黄金物体。因此,这些天然纯黄金,当人们首次发现的时候,有的形状像狗头形状的不规则的黄金块,后来人们习惯称之为“狗头金”。据说“狗头金”含金量非常高,大多数接近纯黄金的纯度,纯度非常高,形状不规则,大小各异,与纯黄金同样的光泽,十分抢眼显目。这些“狗头金”,通过挖掘机师傅和土地主人,共同寻找,从软质沙粒岩层中,在大约两立方米的沙质泥土中,寻找到大小不一的43个颗粒状的天然黄金,大约有一斤半的样子。通过挖掘机师傅和土地主人,继续寻找,其它的地方再也没有发现黄金的踪影了,这些黄金目前挖掘机师傅已经自愿放弃,让建房主人一人所有。这家建房主人,挖掘到了黄金以后,哄动了整个村庄,有人认为这黄金建房主人,不应该收为己有,应该和挖掘机师傅平均分配。有人说这是矿产资源,不应该归属私人所有,是公共资源,应该上缴给国家,是国有资源,若按目前黄金市场价,一斤多重的天然黄金,可值20多万元钱。有人说,这种游离状态的天然黄金,不具备开采金矿的价值,应该不能算作是黄金矿的范畴,谁获得谁可以归为自己所有。大家都知道,金矿是没有资质的私人不能开采的,因为金矿是属于国家所有的,如果需要开采。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,获得了批准以后,才能真正获得开采的权利,私人是不能擅自开采金矿的。依据国家《宪法》第九条规定,矿藏、水流、森林、山岭、草原、荒山、滩涂等自然资源,都属于国家所有,是属于公有制,即全民所有。目前法律规定,集体土地上的所有的矿藏、森林、草原、滩涂、山岭、荒地等自然资源,国家保障这些资源的合理利用,保护珍贵的野生动植物,禁止任何个人和组织用任何方式侵占和破坏自然资源。目前国家规定,金矿私人可以参股开采,但是私人不能擅自开采,金矿是属于国家所有,如果私人要开采,必须要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,得到国家矿藏方面批准以后,才能获得开采权。在我国私人公司和民营企业只要依法取得探矿证、采矿证,就可以开采。申请金矿资源勘查和开采的,应该向矿藏登记方面报送文件,缴纳申请登记手续费用后可以获得相应的权益。总而言之,依据国家法律规定,在集体土地上的金矿资源,是属国家所有,该农户挖掘到的天然黄金,是国有资源,应该上缴国家,私人不能侵占国有资源,因此,据反应该农户挖掘到的天然黄金,已经上缴给当地的矿藏管理方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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