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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星代言广告有4个新规定,周杰伦李佳琦等人不能再随意代言了——引言。
年的娱乐圈大地震可是让一众吃瓜网友,吃瓜吃了个够,但凡涉及到“经济类”的瓜,曾经“区区”日薪万都不算什么了,年大家吃的瓜,计量单位都是“亿”。
众所周知,娱乐圈赚钱的速度是比较快的,拍影视剧、上综艺节目这样的工作,虽然薪资高,但除了娱乐圈超一线的巨星,薪酬并没有到太过离谱的程度,艺人赚钱的大头都在品牌代言上——也就是所谓的“商业资源”。
很多时候,外界衡量一个艺人在娱乐圈咖位的大小,都要侧重考虑这个艺人在商业资源上的优劣势。
也许是因为这一年,娱乐圈曝出的“瓜”太离谱了,市场监管的主管部门联合7部门印发了《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》(后文简称“指导意见”)。
官方出台该《指导意见》的意图一目了然,就是规范明星广告代言的行为,至少不要出大错。
《指导意见》中的具体内容,还是很有意义的,主要强调了以下四点。
第一,“明星”的范围被扩大了。
以往,大众提起“明星”这个词,基本上都是泛指拍戏的演员和唱歌的歌手。
在《指导意见》中,“明星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是知名艺人、娱乐明星、网络红人,这范围可就大了。
从这以后,“笑果文化”签约的脱口秀艺人,像李诞、徐志胜、何广智……,德云社的相声艺人秦霄贤、孟鹤堂这种主要靠商演赚钱的线下表演型艺人,再代言什么产品,就都要受到限制了。
《指导意见》还将“网络红人”概括到了“明星”当中,并且没有特意指出坐拥多少万粉丝的“网络红人”才算是明星。
所有的网红,都要按照这个标准去进行品牌代言,这个影响还是比较大的。
因为大部分网络红人的主要收入,都来源于直播带货和视频接软植入的品牌广告,这两种都牵扯到了“代言行为”。
举个例子,当李佳琦在直播间介绍某产品的优势时,他大呼“买它”,在最新的“指导意见”里,李佳琦这种为品牌“赚吆喝”的做法,就很容易被界定为是一种“代言行为”。
虽然李佳琦并没有真正代言这款产品,但是他起到的作用,与产品代言人的作用基本相同。
除了网红在网络直播中介绍产品被界定为“代言行为”以外,明星艺人在参加娱乐节目、访谈节目上,有进行对产品介绍推荐的行为,都属于“代言行为”。
以后,明星们上节目说什么产品“好用”、“我经常用”这种语句,都要更加慎用了。
第二、剧内软广,明星以影视角色的身份打广告,也会被判定该明星为产品代言人。
这一条真是把鱼一网打尽,矜持的商家一般不会把广告在影视剧里植入得那么明显,挂个品牌名也就差不多了。
比如,在很多古装剧里都能看到的“一叶子”、“58某城”等品牌。
但某些商家就比较过分了,会把广告词植入到台词当中去,像《武林外传》中的“白驼山”壮骨粉,就是影视剧中的角色郭芙蓉(姚晨饰演)和祝无双(倪虹洁饰演)举着说的广告词。
在新规出台后,影视剧里要是再有这样的行为,假设有观众因为角色宣传而购买产品出了事情,那么,郭芙蓉和祝无双的扮演者姚晨和倪虹洁,都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。
第三、明星在代言产品前要自己试用产品。
这一条规定,貌似在很久以前就有风声说要出台了,这次是真的有白底黑字的规定了。
也就是说,明星们再代言什么产品,不能用都不用,就瞎说产品哪里好,要自己先试用过后才能代言。
曾经,就出现了周杰伦在电视荧屏上,公开宣传他代言的某品牌电动车,可明眼人都知道,周杰伦生活中完全不可能骑电动车出门,他都是开着老爷车和跑车的。
不少网友家喻户晓的那句“挖掘机学校哪家强?中国山东找蓝翔”,要是放到现在,唐国强要想接下挖掘机的品牌广告代言合作,他自己必须提前去亲自感受下挖掘机的乐趣。
还有不少代言女士“卫生巾”的男明星,这个问题就更大了。
本来之前就有“男明星该不该代言女性用品”的争议,当时,涉及这件事的明星是罗某祥,后来他摇身一变成了隐藏在周扬青身边的“时间管理大师”,名声尽毁,此事讨论得就不了了之了。
如今旧事重提,官方也不是一点空间不给,明确表示,异性用的商品代言,应当由明星身边最亲近的亲属,充分、合理地使用该商品,选品团队当试验员都不行,必须是这位明星的家里人试用。
此项规定,还有一个非常深远的影响,就是现在很多已经过气或者不温不火的明星,察觉到电商直播带货赚钱后,一股脑儿都涌进了直播带货的电商圈子,带有质有量、产品的艺人不提,很多艺人带货的东西都相当便宜,打的是——价格战。
像舒畅、李金铭、娄艺潇等人,其中不乏一些老戏骨。
就算对商品没什么了解,几块钱的面膜有多人敢上脸试一试呢?两位数的“黄金”谁敢信?
规定出台后,假设这些明星艺人再想打所谓的“价格战”,用一些质量有瑕疵的产品,去利用网友们“不想多花钱”的心理,可就有些难了。
第四、规范明星代言产品的代次。
这段时间爆雷的产品并不少,像胡军的“某理财”、汪涵的“某钱进”、关晓彤的“某呆奶茶”……
这些产品爆雷的一部分原因,是因为品牌自身的变化,也就是在明星代言后,产品自己变了,出现了二代、三代产品,这就是所谓的“代次”。
《指导意见》明确规定,技术迭代快的产品,明星只能为某一代(某一款)产品代言,其他代次的产品不能代言。
对于理财产品,《指导意见》也要求,品牌提供给明星使用(试用)的产品,必须和它售卖给销售者的产品,保持一致。
总而言之,以后明星代言的产品和明星本人是挂钩的,这个责任明确了,像曾经有人因为李连杰买了王老吉凉茶,出事后将代言人李连杰告上法庭,受害人和代言人扯皮的事情将不复存在了。
曾经,明星代言的产品出了事,大部分时候,他们(明星)只是受到了道德上的指责,法律上需要明星们承担的责任,还需要双方律师有个你来我往的辩论,才能确认。
现如今再发生诸如此类的事情,明星将成为直接当事人之一,以后他们赚钱肯定是没有之前容易了,明星们再代言什么产品,在选品上都要三思而后行,不能只看代言title和报酬利润了。